湖南中医药大学“刘习明”奖学金评定
管理办法
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学术交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关注教育的高度责任感;为支持湖南中医药大学护理人才培养,鼓励优秀学子勤奋进取,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特设立湖南中医药大学“刘习明”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及金额
护理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每年奖励10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贰仟元。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护理事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尊师爱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平均成绩75分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班级前50%。
3.工作能力突出,在院级学生组织担任干部职务(含班长、团支书)且任职满1年。
三、评选办法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评选,学生科初审推荐,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核后,将获奖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评审组最后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向全院公示。
四、管理机构
1.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科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
2.湖南中医药大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3.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评审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
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