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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刘习明”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5-20 作者: 来源: 点击:

湖南中医药大学“刘习明”奖学金评定

管理办法

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学术交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关注教育的高度责任感;为支持湖南中医药大学护理人才培养,鼓励优秀学子勤奋进取,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特设立湖南中医药大学“刘习明”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及金额

护理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每年奖励10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贰仟元。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护理事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尊师爱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平均成绩75分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班级前50%。

3.工作能力突出,在院级学生组织担任干部职务(含班长、团支书)且任职满1年。

三、评选办法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评选,学生科初审推荐,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核后,将获奖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评审组最后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向全院公示。

四、管理机构

1.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科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

2.湖南中医药大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3.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评审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


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