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
教学名师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广泛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四个相统
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风尚,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制定了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1.教学名师面向学校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直属附属医院临床老师),师德师风先进个人面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含退休返聘教师),每年组织评选一次。
二、评选表彰原则
1.坚持师德为先,育人为本。把师德师风作为遴选的首要标准,把立德树人成效及教育教学改革成效作为遴选的根本标准。
2.坚持重在实绩,宁缺毋滥。立足一线,围绕课程教材建设、课堂教学质量、教研教改等建立长效评价机制,适当考虑学院、学科和专业的差异性。
3.坚持程序民主,师生公认。科学制定遴选标准,严格规范遴选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规则,让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三、 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1.申报人政治立场坚定,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堪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学生业绩突出;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教10年以上;
3.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近5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好。
4.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理念先进,具有国家视野。教学内容符合大学生认知特点,理论联系实际,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和国内外教改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能充分挖掘和利用课程教材中的各种育人要素。
5.教学艺术精湛,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指导,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
6.重视教育教学研究,主持完成教改项目,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发表过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或主讲课程获得省级以上一流课程。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业绩突出。
7.教学能力突出,教学风格鲜明,所建设并主讲的课程达到省内同类课程领先水平,大学生评价优秀,得到同行公认,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有较大影响。
8.申报人非现任校级领导,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入选者。
四、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全心全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道德情操高尚,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师德规范、学术道德。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真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教育成效明显。
4.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勇于探索,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良知。把科学研究、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创新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着力发现、培育创新型人才方面作出贡献。
5.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传播优秀文化。坚守廉洁自律,清廉从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协作精神,能够充分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6.事迹感人,近五年年终考核结果合格;无违规违纪、师德失范问题。
五、评选程序
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学名师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对推荐人进行评审,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审核。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党委就申报人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师德师风等签署意见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2.审查推荐。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评审。基金会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4.基金会审定。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人选。
5.公示公布。对审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