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江氏正骨优秀学子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捐赠单位浏阳市骨伤科医院携手策划了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江氏正骨优秀学子奖学金”奖励计划。该项奖励计划秉承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文明的行为感染人,以优秀的品质熏陶人的理念,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榜样力量。现在全校范围内,推荐、评选身边品格高尚、才能突出、表现优异、师生公认的优秀学生。
一、奖项设置名称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江氏正骨优秀学子奖学金”
二、评审标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江氏正骨优秀学子奖学金”是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了激励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每年奖励名额为10人。
三、奖励对象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组织管理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江氏正骨优秀学子奖学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及相关事宜,首先由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学生科负责项目的初期宣传和申请工作,然后把符合条件的推荐名单提交中医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表决、表决通过后,再报送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五、评审条件
申报优秀学子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度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课
5.本年度已获得的学校或学院评定的资助款(无论何种途径)累计超过5000元的学生不得再申报该奖学金。
6.同等条件下,在本年度在学生活动、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
7.评选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30%之内。
六、名额分配和评审程序
1.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学生科张榜公布学院名额;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江氏正骨优秀学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班级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报学院学生科。
4.学生科把推荐名单提交中医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表决,表决通过后统一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江氏正骨优秀学子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一览表》,公示5天无异议后,等额上报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基金会审核。
5.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基金会审核后,获得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江氏正骨优秀学子奖学金”同学名单,将在橱窗和学院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审批发放。
七、其他
1.在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江氏正骨优秀学子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并查实有违规行为,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个人进行处理。
2.下列情况应取消受助资格:平分奖学金或将奖学金充当班费,铺张浪费,把奖学金用于非生活所需的不当开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资助资格;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学习不努力,成绩严重滑坡;因各种原因休学、退学、保留学籍。
3.本实施细则的解释、补充和修订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
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