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团体、海内外热心人士、广大校友和师生员工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出谋划策、捐资捐物。为了做好筹资与捐赠工作,规范所捐物品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企业捐赠法》及《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1、自愿原则:在自愿的原则下,团体或个人捐资捐物,捐赠方式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2、知情原则:捐赠者有权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有义务向提出资金使用意愿的捐赠者说明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者的同意。
二、项目:分为五大类
1、大学教育发展基金:分大学建设基金、校友活动基金、学生奖助金、教师奖教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可指定使用用途,也可不说明指定使用用途。
2、校园环境建设。大学已建成或立项准备建设的楼、馆、亭、台、活动中心等建筑物。特色景观、广场、廊、园、石刻、道路、树木、休闲桌椅均可认捐或捐建。
3、校园文化建设。
楼栋(含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活动中心、办公楼、会议室)的显示屏及其他文化艺术装饰装修、宣传栏、文化景观、艺术品、中医药学古籍、图书及其他图书(含电子图书)等的捐赠和捐建。
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器乐团、话剧社等分支队伍)、校级体育代表队(包括传统保健队、武术队、龙狮队、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飞盘队、跆拳道队、啦啦操队、跳绳队、体育舞蹈队等)及文体活动竞赛冠名。
本项目仅限冠名权,不参与管理,不对社团建设、竞赛活动提出其他要求。
4、仪器设备。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教学楼教学设备、科学研究实验室仪器设备、体育用品及电器设备、中央空调、教学楼和学生宿舍空调、大学生活动中心和融媒体中心仪器设备、校医院仪器设备等。
5、校庆工作:校庆出版物(含校史、画册、专题片等);校庆活动(大会、晚会、论坛、展览、文化衫、纪念品及各种用品)。
三、方式:
1、形式上:根据项目不同,可分为认捐(已完成建设的项目)、捐赠(含资金、物品)、捐建(新建项目)。亦有冠名捐赠和非冠名捐赠;活动项目还可分为独家赞助、特别赞助。
2、主体上:可以以个人、班级、宿舍、小团体、校友单位、校友分会、社会团体、院系等捐资捐物。
3、途径上:
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户名: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号:4305017851360000028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中医药大学支行)
湖南中医药大学校友会账户(户名:湖南中医药大学校友会,账号:4300158106105250163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砂子塘支行)
此外设有微捐赠平台(直接转入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帐户)
四、管理:
1、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双方共同商议确定捐赠协议,具体可参考《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协议》;双方代表签署《捐赠协议书》(一式四份),基金会或校友会颁发捐赠证书,并记录捐赠入册,捐赠册入校史馆永久保存。
2、捐赠款项一律进入“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或“湖南中医药大学校友会”账户统一管理,开具捐赠统一票据。
3、按照捐赠协议要求使用捐赠资源,并定期向捐赠方提供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反馈信息。